问题1:这类具体场景,该怎么做?
能不能讲一期自由职业者,或者具体一点,做短视频带货的人,该如何选择用企业/个体户,如何缴税这块的主题。无论是之前生财做视频号的大军,还是做短视频带货的这些个人小玩家。现在很多都是网上几十块钱办一张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然后收入直接提现到个人账户上。现在来看没啥问题,但长期来看,感觉隐患挺大的。有些学员一年佣金四五十万了,还在用网上办理的那种无实际经营地址的个体工商户的资质。也没缴税。
答案:
1. 按照年营收300万为例,正规注册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可。个人经营场景中,利润超过30万就不建议用个体户。
2. 个体户即便减免,被追查到后,所得税负比例也有17.5%。相较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实在较高。
3. 分红一般是指公司,个体户不存在分红。公司与公司之间分红免所得税,也不用交增值税。
4. 不建议办理无实际经营地址的个体工商户,除去工商合规风险,存在较大的法律责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虚假、地址挂靠、税务稽查等风险。
5. 个体户如果不能核定征收,或成本费用难找到发票做为账务凭证,就不建议设立;如果能核定征收或成本费用发票有,也可以设立。目前,申请个体户的核定征收,基本不太可能。
个体户年所得30w以下如何征收?
适用五级累进税率。这是通行版本的税率表格。
问题2: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缴税?怎样履行纳税义务?
先登记:做好税务登记。
再申报:按期限、走流程纳税申报,按期如数纳税。
沟通好:按要求交会计报表、凭证资料,税务机关要啥给啥不造假。
除了税负比率、缴税时间节点,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申报流程相同。
题外话:我看有人用个体户作为收款资质,然后钱打款到个人账号上,好像一直都不用交税,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不用交税,而是这个人没有如实申报交税。这笔到个人账户的钱,究竟是什么收入呢?来源如何?怎样证明?有无相对应的凭证?凭证是否真实?是否为税局所采信?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
不交钱≠不该交税。税法留下的口子,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不同。
问题3:跨境卖家怎么筹划税负?【这个会单开一个分享讲细、讲透,这里先穿插梗概】
对法财税人的合规有计划、有预算且能坚持的情况下,一般为三板斧:
第一步,搭建顶层架构流,合规交易
第二步,搭建股权流,合规利益分配
第三步,搭建组织结构,合规人力资源
跨境中的资金流动贯穿始终。建立财务账务,梳理跨境税负,需要引起重视。由于不同规模、卖家的需求不同、平台不同、产品利润不同、精品/铺货/精铺等打法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跨境玩家的合规,首先得有预算,有预算就行。至于是全局合规还是分步骤局部合规,看卖家需求。
对于已发生的账务,已无法变更,则应当及时弃用相关主体。
【市面上通行的跨境卖家款项回流有几种形式,都存在合法性问题,这里不展开。】
问题4:如果不合规筹划财税,会有什么风险(按收入划分)
1. 如果做短视频带货,假设一年带货利润达到50万元,通常建议使用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如继续使用个体户,被税务部门查到后,处罚比例较高,金额不等(具体可参照个体户的5级累进税率推算);且需要按照35%缴纳所得税,同时,逾期不予处理,将面临金额不等的滞纳金等处罚【具体可按照5级累进制税负比率倒推测算】。
2. 如果短视频带货,假设一年带货营业流水达到1000万元,通常建议使用2个以上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公司。考虑营业流水达到一定规模可能会税务部门监控,同时,也考虑公司主体较个人更稳定,建议拆分主体。
3. 收取来路不明的资金/通过地下钱庄结汇或者购汇,资金来源不明确,可能关联赌博罪、洗钱罪、非法买卖外汇罪等资金,导致账户被冻结、牵涉入刑事犯罪活动。
问题5:流水多大算大呢?
1、 纵向比变大:也就是自己跟自己比,税务部门监控,发现个人或法人的流水有异常,过去一年几十万流水往来,突然一个月内达到数亿元。
2、 横向比变大:也就是自己与同行比,税务部门监控,发现申报的个人/法人,经营的项目与同行比,差额较大,或者与同行的同类指标出入较大。
3、 综合比变大:普通人一年流水几十万,尚能解释,百万、千万,则需要有合理解释;过亿个人卡流水,不仅得有合理解释,还得证明解释符合法定形式,否则可能被追责。
4、 流水包括哪些:全球各处的所有银行账户流水。虚拟货币算吗?暂时不算。
问题6:怎样会被税局查税?
1. 大数据稽查到。因为流水过大、交易频繁、税务0申报、网红项目等,都可能触发稽查。
2. 被举报偷税漏税。因为有恶意举报等情况,导致被关注,税局常规稽查+自身缺乏合规安排→东窗事发,补、罚。所以,招人要谨慎,合作方要睁大眼睛选,避免被员工、被合作方拖到坑里。
3. 不正当竞争,友商采取焦土策略,烧光杀光罚光,直接釜底抽薪(这类有但少,大部分创业公司没有这个精力、也不屑于这类手法,当然,超级大企业可能会有类似做法)
问题7:怎样避免合作方成为猪队友?
对外:怎样督促合作方履行纳税义务(以发票为核心的供应商管理视角)
场景·核心供应商管理:
第一步:供应商考核,确定供应商是否为核心供应商。
第二步:取得核心供应商的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交易历史等)。
第三步:分析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
第四步:协助审核合同的财务条款、资金调度安排,放行付款信息/催收到期款。
第五步:复核合同中的财务条款: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提供发票的时间、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加入虚开条款,明确“四流一致”(四流指合同流、物/服务/劳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以及发票的开具与索取方式。
第六步:持续关注供应商资信动态,及时更新“商业信用档案”(企业内部自建的征信系统),建立预警措施、防范系统风险(如供应商资金链断裂、违约成本陡增)。
→题外话:
A. 如何选择合作伙伴?从安全边际考虑,上市企业为优质合作伙伴。
B. 为何做供应商管理?从安全边际考虑,防范供应链现金流断裂,本企业遭殃。
C. 为何企业越大业务策略越保守?从安全边际考虑,稳比快好。
D. 财务一定要懂业务,才能守好基本盘。
问题8:税局或者经侦部门来查,该怎么应对?
税务局的行政检查为保障税收,稽查是常事。公安局通常侦办经济犯罪:
○ 客观情况如实告知:每一句都是呈堂证供(是否签了合同、有没有履约、是否应
当支付/已经支付、货物劳务服务是否交付/怎样交付)。
○ 定性问题谨慎回答:有无虚开、资金往来是否合规(开票费或资金回流)、有无
伪造印章/签名/指模、是否假合作真开票。
○ 别当自己的法官:虚开了虚报了,别自己给自己打标签定罪,让子弹飞一会儿让
税务评判。
○ 被误判不用怕:税务也是人,错了就问明,拿证据好好说话;实在不行这样做【参见第10点】
问题9: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可以买发票吗?会有什么问题?
1、怎样管理发票(重点在财务管理与检查)
常规做法:
建台账:管理合同中的财务条款,跟踪催款与开票进度,遇到推迟付款、则需签补充协议并按新合同约定开票。
勤沟通:逾期账款尽早催回,有票开票/收票,无票收入纳税申报。
区分计税方式:简易计税项目,依据扣除金额后的差额预交增值税,需要及时清理结算金额并取得发票,避免后期无法差额抵减而导致预缴金额过大;采取一般计税的项目,按照差额预缴比例后申报补税,同样需要及时取得发票和相关进项税发票,避免前期缴纳金额过大后期税额大量留抵风险。
2、怎样属于虚开发票?
●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收到假发票,怎么做?
买了不合法的专票:主动买的假票,未用的打报告并销毁,用了的汇报后补税。
拿了不合规的票,分类处理不用怕:
表面虚假:货不对板(品名/数量/价格/业务),倒查发票及原始凭证,核对更正。
实质虚假:虚开与业务不符发票,则据实开票,合规会计凭证的内控流程。
问题10:不服税局的处罚或决定,怎么办?
对是否纳税、纳多少税不服,先找纳税+缴纳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向上一级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仍不服,向法院起诉。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超期不处理,税务局可以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实行。
附件:
政策法规【个体户减免政策,仅限2022年】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2022
第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