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逼着当了法人,该咋办?
感谢提问,刚好可以看我们最近写的案例库。
创业案例库6:挂名法人,麻烦不断;想解绑,股东耍赖,咋整?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上心头
——办案手记10
1.1、概况 【案例1】趁着直播风生水起,球大快马加鞭做视频矩阵号,正为账号一筹莫展,球二献计,不如增加一条招人门槛,愿意给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个体户,就给入职。球大一拍大腿说干就干,不到半月招满员工,用员工名义陆续开了十余家公司。半年过后,公司供应链品控失控,危机重重,球大几次被债主找上门,而旗下的十余家公司岌岌可危。员工陆续离职并要求转移法人关系,可这会儿变更,经营更是雪上加霜。一咬牙,球大一个都没给变更法人。过了一个多月,法院的传票纷至沓来。
【案例2】丁丁硕士毕业刚回国,遇到一位极具商业头脑、在各大场合中都有露脸的人球二。本以为是好运气的开端,没想到却是陷阱之路。球二深谙商术,先让丁丁当了公司法人,又让丁丁免费出力做材料,借着丁丁的高学历,申报了大量财政项目、认定技术企业资格获得补贴。丁丁看着这一系列神操作,深感后怕,想解绑法人和名义股东,无奈球二拒不露面。
【案例3】这日,金大爷在家打边炉,正吃着带劲,没想到接到法院电话,说金大爷成了被告。金大爷家人一听,急疯了。细问之下,原来是大爷年前好心,给一位校友的公司
当了法人,现在法人转出去了,但公司被学员告了,新老法人都成了被告。金大爷催着校友调解了事,但校友执意开庭,无奈之下,大爷只能委托律师出庭救火。
【案例4】银子原本想跟球大合伙,做强做大,出了资当了小股东,球大说为了激励银子,喊银子做了法人。可是,时光荏苒,合作3个月,球大待人狠、逼退合作伙伴的手段让人担忧。银子合计得赶紧撤退,球大却说,想撤资,必须填坑付30万。银子委屈极了,明明公司盈利、账上有钱,凭啥退股不分钱还得退钱?但一想到球大口碑差、坑合伙人的前车之鉴,乖乖交出30万,办了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离场罢了。
【以上均根据真实案件改编】
1.2、分析1、开开脑洞
①为啥会有人挂名当法人?
年少无知,不知道当法人的风险和责任;
为了利益,当法人;
以为当了法人,能必然控制公司。
②法人究竟是不是人?
法人不是人;
老百姓口中的法人=法定代表人;
法律中的法人=公司,与自然人类似,但是不会说话。
③怎样让法人开口说话?
给法人找个代言人,于是便有了法定代表人。
④法定代表人就能为法人的一切代言?
法定代表人有明确的行为规范,说法律让说的,做法律让做的;
越界说了不该说的,做了不该做的,法律要追究法代人的责任;
过界处罚,绝不姑息。误杀纠偏,不可放任。
⑤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光和风险?
风光:不少人误把法人当股东,增加滤镜,把法人当关键先生;注意力背后有利益;
风险:公司犯事儿,股东造孽,法代难辞其咎,不一定有股东之实但常被“关照”。
2、关键证据
①法定代表人关系成立
证明丁丁、银子、金大爷确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证明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了三人的职责与权限;
证明公司存续与经营状态,明确
②法定代表人变更确实存有必要
证明公司存续与经营状态,关、停、并、转等具体情形;
证明现任法定代表人确无义务与职责继续担任公司法代;
证明变更法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债权债务的承担。
③法定代表人未变更为原告造成现实困扰
证明法代身份与公司实际经营不符,与《公司法》对法代要求不符;
证明法代身份为原告自主经营、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现实已无法履职;
证明法代身份可能为原告产生不利影响,存在现实风险。
3、白话说理
①博弈:代言人VS所有者
法代是工具人,股东控制提线木偶;
控股股东是最大Boss,有代持则都是傀儡。
②明争:话语权VS决策权
法人内部治理,谁说了算?常规CEO,偶尔大股东;
法人外部发声,谁能拍板?股东会、董事会、公关。
③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附庸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附庸,公司收益与法代无关,公司风险法代难辞其咎;
法代人是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比法人广;单位犯罪范围小,自然人犯罪范围大;
法人关门大吉,追力不从心,无人可追,法代人想跑跑不了,放跑法代,无人担责,抓一个算一个。
④孽缘止于智者
法人与法代人缘起于各取所需,缘灭于相看两厌;
法人设立之初如若不曾规范过,法代人铁定碰壁;
终结一段法人关系,仿佛终结一段孽缘,得狠心。
4、担当
①民事责任
任何与公司相关的诉讼,法代人都可能是纠纷的主要当事人之一。
②刑事责任
不涉及。
③行政责任
可能涉及不同部门的处罚,法代人常作为被处罚的送达对象之一;
工商、税务、安监、社保与劳动、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等。
1.3、反思①为何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自愿当法代人,可能是无知或好意;
被迫当法代人,往往是劳资之博弈;
违法或犯罪,总是关乎当时与不得不。
②法代人的核心风险究竟是什么?
背信弃义,对契约精神的践踏与破坏。
③劳动者被迫当了法人,当管不当管?
成年人,自己作选择吧。
1.4、传送门①关联案例:劳动者被迫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
“灵活用工”:某公司为转嫁用工风险,让外卖小哥注册个体工商户,由劳务/劳动关系转为合作关系;
附带权益:如果能为公司多账号运营提供注册主体,公司准予入职,否则不聘用。
个体工商户,法律通常视作自然人,税法趋向视作小微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上午法代人概念,一般为普通或有限合伙人。
②关联案例:一个支持解除法代人身份,一个不支持解除
案例1:当事人就诉请解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最终法院也支持了当事人的诉请,法官是这么说的,这个人他已经没有在公司有任何的职务、不存在、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没有收到公司的指派,继续委任担任执行董事或其他职务,基于民法的公平、自愿合意,应当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案例2:法院并没有支持“上诉人解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已经被吊销执照,法院出于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个考虑,如果连上诉人也被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这个公司后续的善后事宜可能更加无人问津,也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害,债权人或职工没有办法联系公司的其他任何人。
法律是服务更多人,维护更大的社会公益?还是维护一个上诉人的利益,法院作了衡量,并未判决支持解除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1.5、参考文献判决书:(2021)云XXXX民终X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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