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情感骗子,被骗了几十万,怎么办?
感谢提问,可以喊我球球律师。
我们最近有个新栏目,叫做案例库。
刚好第三篇,写了感情纠纷的处理。
创业案例库3:奔着结婚谈恋爱反被骗,追回钱财难抚情伤
两情若是久长时,朝朝暮暮得重视
——办案手记3
1.1、概况
球球与丁丁通过网络认识,互加微信,畅聊愉快,很快建立恋爱关系。球球为了娶丁丁,认识不到一年,为丁丁陆续花了30万元,红包打赏520起,还给丁丁住的地方买上等家具,幻想着与丁丁不日步入婚姻殿堂。殊不知,东窗事发,着急领证见家长的球球偶然发现,丁丁已婚已育,与他交往时,竟脚踩多条船。伤心伤情,球球决定至少要自己的钱财、减少沉没成本。
【根据真实案件改编】
1.2、分析1、权利基础
①球球给丁丁的红包、礼物、家具、日常开销,应如何定性?
属于赠与,球球赠送给丁丁的钱财物,都属于赠送的范围。
②送都送出去了,为啥还能要?
球球赠与丁丁时,想着与丁丁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非毫无目的的单方面付出。
③送都送出去了,有可能要得回来吗?
有。球球有权对于赠与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权条件为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与丁丁交往的一年多,这期间,只要他发现丁丁的欺骗行为,都可以主张被骗、请求返还财物。
有要的权利不等于一定要的回来,得看证据、专业能力、方式与程序等。
④可以要哪些损失?
除了要回财物,可以尝试主张精神损失费,但被支持的概率极低。
如涉及赠与现金,可以主张现金不及时返还的利息损失,参照同期市场利率LPR定。
⑤不要赔偿,送丁丁坐牢接受改造,可以吗?
可以尝试报警,但公安受理后怎么处理、侦办力度,需要综合权衡,可能无疾而终。
⑥公安不受理立案,是否意味着丁丁没有违法犯罪?
公安不受理立案,是该情形未达到《刑法典》及修正案的追诉犯罪的标准,或者未有明确法律对该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的法律依据,毕竟人不能随便抓。但是,不代表丁丁不构成《民法典》的欺诈等违法行为,从道德的层面,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追究民事赔偿。
⑦去报警了,公安受理了,但没处理,去找法院,也不理,咋办?
法院不理也符合常理。一个案件,法院有权管,公安有权管,谁先?先刑后民,公安受理刑事案件、处理完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安受理了,立案了,得向公安申请撤案或者告知民事处理需求,由
公安依职权确定是否撤案(注意:刑事案件不是受害人想撤诉就撤诉,维权前务必谋定而后动)。
如果公安太慢,球球又着急拿回财产,可以向公安打报告,要求公安加速处理,或者撤案,方便球球找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2、关键证据
①丁丁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证明丁丁确实已婚已育,在婚育期间与他人恋爱、取得不菲财物;且与多人保持男女关系。
证明丁丁索取财物确实明示、暗示结婚的合意与目的。
证明丁丁索取财物的具体明细、账务、金额。
②球球有撤销权
证明球球确实有赠与,赠与财物账务明晰,球球确实受到了欺诈,并且赠与的目的确实系为维持关系、以结婚为目的。
③球球行使过撤销权、权利未过期
证明球球确实在知道情况之后的一年内主张过自己的权利。比如向公安报案,向法院起诉。
④球球不存在破坏他人婚姻的主观故意
证明球球对丁丁已婚已育的不知情,且不存在破坏他人婚姻的恶意。
3、白话说理
①是法律还是道德,如何评判?
只有感情纠葛,不涉及财产,性权利,法律南关,但若关乎钱财关乎私权,公权干预。
②恋爱财物与结婚彩礼,有何不同?
彩礼返还三原则:未结成婚、未同居、因彩礼造成生活困难;恋爱财物非必须返还,若不是已婚已育、脚踩多条船,要回也难。
③判决出来,女方是不是最大的输家?
结婚得支付对价,或者忠诚婚姻,或者对抗法律,未被处以刑罚已是幸运。
4、结果
①返还财物
拿多少吐多少。
②返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花多少补多少。
1.3、反思①情伤如何转变成情债?
凡事不过度。投入真情的一方,面对被欺诈的真相时,是气炸了丧失理性,还是谋定而后动,与这段感情的深浅、人的个性以及处世态度息息相关。
对于情感纠纷中的欺诈方来说,也是一把豪赌,遇上不追不问的人,或许可躲过。若是伤得太重引发绝地反击,实在输人又输阵。
②三十多页的判决书是否就意味着是大案要案?
可能是大案要案,也可能是感情纠纷、婚姻家事案件。
③判决书为何那么长?
确定情感纠纷衍生的债权、物权、侵权,不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简单,怎样证明双方确实已经感情破裂?怎样证明一方不知情、一方无恶意?证据越多越细越有利。
证据的背面,是两个亲密无间的人拔刀相见的悲哀,哪有隐私,徒留故事。
③如何建立良性的亲密关系?
如生财大师兄所说,学着建立亲密关系,正如创业拆伙,一定因为彼此互相有所图。
如我们常见的纠纷,家业不紧,企业遭殃,创业者事事周全面面俱到,勿落下家事。
④君子有所不为,切勿荡妇羞耻!
如生财分享这个案例,是因为有普适性,人人皆可用,但切勿据此嚼舌根,闲话他人长短是非。判决书之外,我们亦常常困惑——案发现场的事实究竟是怎样?无人知晓、无可奉告。
1.4、参考文献判决书:
(2021)粤XXXX民初XXXX号
祝你喜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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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问自答吧
咋骗的?
网上还是现实
报警了吗?
一定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有证据吗?
转账记录什么的要保留信息
常规操作才有减少损失的可能性